2008.02.19


感謝各位的留言與響應
今日與該單位達成和解協議

我想很多朋友應該很好奇這個事件的始末…

其實原先打算直接寄出存證信函(因為都打好了),後來經過好友的薰陶予以感化
所以改變決定為致電詢問,對方接獲電話後經確認後為包商疏失
經包商與 Mike 聯繫後… 整個過程下來感受到誠意所在
所以目前已經協議達成雙方和解收場

(好像在看連續劇一樣‥‥)

我想很多人應該想知道是哪個單位以及和解內容
但是目前只能透露的是‥‥政府單位
其餘的我想就船過水無痕吧!

一張照片絕對並非只是攝影者隨手所得之景色
照片底下所付出的一切,我想一般人真的很難能夠體會…

我認為‥‥那股發自心中對於攝影的熱誠、興趣是不能夠被抹滅及輕視的
因為那股熱誠表現在影像上是最真實也是最用心的

我會持續捍衛影像著作權,就如同我熱愛風景攝影那樣‥‥‥

再次感謝關心這件事情的所有朋友網友…
謝謝各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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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欲公開使用照片請取得授權

  • Mike - 22:45 發表於 攝影心得,網路日記 | 5,916 次閱讀 | 留言回應 (4)  Tags:

    4 則迴響 »

    1. 人非聖賢,都會有錯,有改就好 cool

      jerome — 2008/02/20 19:12

    2. 恭喜啦!悍衛自己的作品,而最終有好的結果,一定讓人心情大好。

      這次發現的早,但以後要是發生在不起眼的地方,還真的防不勝防,建議以後在作品上做特殊的浮水印,避免再發生喔!

      Daniel — 2008/02/22 18:08

    3. 每一張照片拍攝的過程,攝影者所付出的一切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,我有同感~
      還好和平達成協議了,恭喜恭喜!

      Grace — 2008/02/26 19:10

    4. 恭喜!

      繼續加油唷~~!
      ^___

      J, L, — 2008/03/03 2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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